13、上海交大如何对待各类加分? 对于教育部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列出的照顾和优惠对象,我校原则上按照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同一考生如享受我校多项优惠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各省级招办规定的优先录取对象的加分与我校优惠加分可以在选专业时叠加。
5、上海交大的一些特殊试点班如何录取? 电子信息科学类(本硕连读试点班)、数学-金融本硕贯通试点班、工科-管理本硕贯通试点班、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以高考原始分(不含地方政策性加分和学校加分)排序录取,且仅接收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