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分损益法和五度相生律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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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w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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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简单的事情就不必复杂化。我想只说说核心的东西就行了。

所谓五度相生律,就是由第一个音确定出其上方纯五度音(注意纯字,也就是泛音
列里的五度),再如法定出再上方的纯五度,依此类推直到产生全部音列。

三分损益律,就是一根理想弦,三分损一(剩余原长的2/3)后得到上方纯五度音,
三分增一(得到原长的4/3)得到下方纯四度音。注意到,如果把三分增一的弦截
断一半,就得到原长的2/3,所以它只是上方纯五度平移了一个八度而已,是完全
等价的,所以三分损益律和“三分只损不益律”完全等价。也就是说,三分损益
律,根本得到的就是个五度相生律。

所以律学家缪天瑞老先生说,三分损益律“属于五度相生律体系”。

我的结论是,从最终产生的音阶的律学特征来看,两者在效果上完全相同,所以
不必区分。
发表于 2010/5/10 6: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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